第56章 好看吗?
阚书醒来的时候,沈宪已经不在了,留了字条,说是去公司开列会了。
一地的旖旎已被人收拾干净了。
他穿校服的时候爱脱她上衣,着一身西装的时候,爱脱她下衣。反正沈宪这人啊,就是有一臭毛病,爱脱她衣裳。
各大刊的娱乐新闻报道和热搜第一她不是不知道是什么,只是事态发生到这个地步,寰宇也没做出回应,她好像猜不透沈宪要做什么。
阚书没事刷了刷股市,反观寰宇非但没跌,价市还在上涨。
沈宪的牌好像还挺多,就连她也看不清。
没多久的时间,就连她也被人挖了出来,很明显是有人买了通告,是说她抢了一线女明星的男朋友,内涵施柔这件事。
网友们的能力还真不能小瞧,没一会儿,就连她几年前亲手把蒋秀璇送进监狱的事儿也被人挖了出来。
沈宪回来的时候,她正躺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刷着平板看新闻。
沈宪脱下外套扔在沙发上,就走过去搂住她,瞥了一眼她手上的东西,蹙了蹙眉头。
“你看,记者都说我们是绝配,一个狼子野心,一个六亲不认,你觉得呢?”
华尔街的商场新贵,据说是雷厉风行,不少家百年集团一夜之间股市全跌就是这位商场新贵的手段。而这位新贵的法务代表更是近年来律界的翘楚精英,据说从她开庭以来,就没有败过一场官司。
最关键的是这二人居然是包养关系,其中还牵扯大陆的一线某S姓女星.......
他拿过平板,扫了一眼,看了个大概,赞同地点了点头:“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。”
他搂住她的肩,放下平板,轻吻一下她的额头。
“饿了吗?”
“嗯,想吃辣的。”
“去收拾,一会儿出去吃。”他伸手去弹了一下她的脑门,她依哝了一句,就起身去换衣服。
沈宪今天早上就让人送了一系列的CHANEL、Dior、GUCCI的衣服包包鞋子过来。
真是多得这一年,她一天换一件都穿不完,果然沈总真是财大气粗。
她挑了件白色条纹小香风的衣裳,下面搭了条高腰垂地的破洞牛仔裤,若隐若现的细腰,沈宪看了一眼就想掐。
配的包包也是香奈儿预售限量款系列的荔枝色。
齐宣开了车在下面等着,他有时候觉得自己可真是坚强,能在沈总手底下干这么久,现在居然还要充当随叫随到的司机了,当然,也得感谢沈总那非比常人的工资。
“沈宪,我忽然不想吃辣的了,要不去吃刺身?”
“好。”他牵着她细手,一根根地磨砂着她手指。
好像她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零件他都能玩上好久,这么说,好像有些变态。
这家日料店很出名,不过她还没来过,因为需要预订,她还没能搞到预订票。
沈宪遇到了一个生意场上的人,寒暄了几句,那人的眼睛就一直在她身上周转打望。
估计是在猜想,她应该就是传闻中沈宪的新宠吧。
那眼神她看着不舒服,松开了挽在沈宪臂弯里的手。
“你们先聊。”
她手里拿着包厢号就先过去了,她不喜欢生意场的那些假把式,她喜欢直接刚,就像在法庭上,拿出证据正面刚,商场上的套路太假了,而且那男人的眼神太过炙热和赤裸,她厌恶。
“沈总慢用。”男人也没说几句也就离开了。
沈宪没什么表情,点了点头算是回应。
等人走远了,他才缓缓对齐宣开口:“找人把那双眼睛做了。”
*
她本来想去吃辣的,比如火锅,可是又突然想起沈宪好像不怎么喜欢那些味道。
他进来的时候,看是已经动筷了,没等他。
“味道怎么样?”他顺势坐到她身旁。
“还可以。”
其实不只是还可以,大概她在英国的餐厅还不能找到一家可以与这里媲美,只是不能让沈宪骄傲而已。
他没吃多少,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给她夹菜和转盘,看她嘴角弄脏了,又扯纸给她擦。
好像做这些事比吃饭有趣多了。
她也吃不了多少,不过沈宪点多了,大多数都是迎合她的口味,这样有些浪费。
出来的时候齐宣也不在了,应该是先回去了。
沈宪替她拉开车门,等她进去了,又俯身替她系安全带。
她发间还带着花香,很淡,像是茉莉花,一如她身上淡雅的气质。
“沈宪,我好看吗?”她秋眸流动,像是会蛊惑人的妖精。
沈宪贴近她嫣红微张的唇,扣住她后脑勺,吻她好像是一件能让他非常开心的事。
她睫毛轻颤,扫在他眼下,有些微痒。
“很好看。”他夸她的样子很认真,像是细细钻摸过这个问题。
分开时,唇间还夹带着丝银丝。
“沈宪,我这么好看,你真有福气。”
“嗯,我有福气。”
*
他送她回家,拥着她一路到家门口,他接了齐宣的电话又离开了。
“一会儿回来。”
“不等你。”
“随你。”
“那我睡了。”
他一把又扣住她的手腕,将她抵在墙上,撬开唇舌,与其说是深吻倒不如说是啃噬。
“等我,要是真睡了,乖明天就不用睡会了。”
看他一脸较真的模样,她真是又好气又好笑,连忙推开他,让他快些走。
他开车开得很快,因为他着急处理完就马上赶回去。
总有些破事要来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。
施柔是被齐宣给带过来的,她着没想到沈宪会被那个女人被迷得这么厉害,七魂没有六魄。
他走路的步调,她一听就知道是他来了,太久了,这样的步调她早就听入骨髓了。
“沈总这是干什么?就算是分手了,也不用这么对前任吧。”她开口说话。
他站在门口,没什么过多的表情,除了一闪而过的厌恶,她却一下就捕捉到了。
他点了一根烟,没抽,因为有人和他说废肺,不过他习惯了,就任它在指尖燃烧。
“我真是低估你了。”他一步步走过来,好像每一步都踏在了她心尖上。
不过她比谁都清楚,此时此刻的他不是那个她心心念念渴望得到的爱人,是地狱撒旦,她丝毫不怀疑,他可以弄死她这件事。
不过她现在有筹码。
“沈宪,苏阿姨好像病得越来越厉害了。”她笑,嘴角咧得太开,看起来有些病态。
“所以呢?”
“沈宪,你应该感谢我,要不是当年那件事情的发生,你走不到今天的。”
的确,当年要是没有那件事,他不会至于差点把人打死,也不会入狱,沈家也不会有威胁他的筹码。
不知道是她哪句话说到了他的怒点,他上前,一把捏住她的下巴,一声碎响,大概是脱臼了。
“没有你,我照样能走到今天,不过是时间问题!可就是因为你!我和她分开了八年!你知道这八年来我和她是怎么熬过来的吗?”
他们用了人生最美好的八年去憎恨,去分离,去痛苦。
“沈宪,就算你再怎么恨我,你也不可能放着苏阿姨不管吧?”她一个字一个字地说,下巴的疼痛感让她说不完整。
看着她那副与往日大不相同的嘴脸,他送了手。
手掌停在她腰间,肾的位置。
他笑,声音喑哑:“我沈宪想挖颗肾不是多难的事吧。”
她慌了,她不怀疑他的话,所以她慌了,这些年她跟着他,自然也是知道他有些见不得人的手段。她瞳孔里的恐惧掩饰不住,整个身子像个筛子一样在抖。
他一把立住她的肩,笑意更深:“阚书的那起绑架案,是你做的吧,找的还是我的老熟人。”
这件事,她从做的那天开始,她就知道,迟早有一天会被他知道,派去的人就是曾经沈宪用过的人。
“施柔,你说你怎么这么不听话,像Yvette一样好聚好散不行嘛?偏要来犯我的线?”
“沈宪,我错了,苏阿姨我愿意救的,你就看在这八年来我安安分分地呆在你身边的份上,你放我一马好不好?我不该,千错万错都是我对你动了不该有的心思......”她缩着腿,一张小脸哭得梨花带雨。
她怕,她是真的怕,她怕被绑着扔进公海里喂鲨鱼,除了海面上的一片血色之外,就再无其他了。
“早那么听话不好吗?”他伸手去捋了捋她的碎发,替她别到耳后。
他蹲下身子,依旧是面无表情,看着她那双被吓失神了双眸,已经没了以前的星光了。
“施柔,好好做手术,你知道,分手费我一向给得很足。”他揉了揉她脑袋,有那么一瞬间,她觉得回到了之前。
她知道,他一向喜欢听话的人,可是她不听话。
明明这些年,她模仿着阚书模仿到了骨子里,有那么一些时候,她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成了阚书,以至于沈宪有时候望着她的双眼都带着深情。
*
阚书倚在沙发上,不知不觉眼皮子就自己合拢在了一起。
她还特意把客厅里的灯开到了最大,可是睡意袭来,她忍都忍不住。
她明明有失眠的啊,怎么会这么困?
“沈宪......”她小嘴里依哝着的是他的名字。
沈宪关了灯,一把抱起她,将她放在床上,替她捏好被子。
她睡觉不安稳,就像多年前一样,在怀里,也是很不安稳。
不知道是不是做梦了,还连带着踹了他一脚。
他一把捏住她的脚,放在被子里,房间里开了空调,一会儿该冷了。
他想,施柔为什么学不来阚书了,因为施柔和阚书最大的不同就是像刚才那样。
她敢踹他,骂他,抽他,责怪他,在他面前撒娇,气急了会说脏话......
而施柔是敬他,畏他。
当然其中可能有一部分是他的原因,不过阚书只能是阚书,谁都不能取代,谁都不行。
*
苏思手术前的一天,沈宪带她去见了苏思。
沈宪大概是因为比较像妈妈才长得那么好看,苏思看上去很病态,脸上没什么血色。
可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母性温柔却是让人倍感温暖。
大概是这对母子心中都有对对方的芥蒂,说不上几句话。
苏思会问上她几句话,她也一一回答,谈不上多么亲密和满意。
阚书有和沈宪说想去看看给苏思换肾的人,总归也算是他们的恩人,也是需要去感谢的。
沈宪拒绝了,他说是钱砸得够多,不需要担心那些,阚书也没强求。
他不会告诉她给苏思换肾的施柔,有些事的结局不一定是谎言公开才算是结局。
他只要阚书好好的,坚持相信着她所相信的美好世界就行。
就像她到现在都不知道当年那件事,顾少东也有参与其中的份儿。
就连舒可依和胖子后来的跑路也是顾少东安排的。
那些事,他通通不会说,他只要她的女孩相信着自己所相信的就好。
就像他那些见不得人的手段一样,她还是永远不知道的好。
无论是施柔或者是顾少东,只要她相信曾经的美好就可以,其他的,全部交给他就好。
“沈宪,我想吃冰淇淋,你去买来喂我好不好?”她伸手扯他衣角。
“等我。”
远处的一对小情侣正拿着一个圣代相喂。
学生时代啊,那个记忆里很美好的时候。
因为那时候沈宪也在她身边。
她正一脸笑意地全神贯注望着远处的小情侣,一个五颜六色的冰淇淋就出现在了她的面前。
“怎么挑这么多口味的?”她伸舌小舔了一下,很凉,也很好吃。
“不知道你喜欢什么。”
不知道她喜欢什么口味,所以都挑了。
果然是直男的思维,说话都不经过大脑的。
“蓝莓,记住了吗?”
“嗯。”
“沈宪,过年的时候,我们回江城吧。”
回去看看姑姑他们,肖骁的孩子好像都满岁了。
顺便去看看阚钟海,自从半年前她去扫过墓之后,就再没去过了。
“好。”
她吃冰淇淋吃得正还钱,一个小孩拿在手里的一串气球就飞了,小孩也没哭,因为那串气球飞上天的模样,好看极了。
她忘得出神,她在想,以后她和沈宪的婚礼上一定也要布满气球才好。
要粉色的,蓝色的,白色的,肯定很好看。
“阚书,我们结婚吧。”